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时间:2018-03-30 09:55:46 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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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联合公告〔2018〕22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 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 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 16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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