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深圳外商协会成功举办《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政策解读会
时间:2022-05-10 10:00:17 来源: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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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3月22日上午,由广东省商务厅作为指导单位,我会与深圳外商协会共同主办了《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线上政策解读会,为外资企业负责人解读此项政策。出席本次政策解读会有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越华先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李鹏副处长、广东省商务厅法规处熊海涛处长、广东省投资促进局陈少涛副局长、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唐铨琳秘书长、陈江副秘书长等。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范煜秘书长、胡梅副秘书长在深圳设立分会场线上参会。共计135家企业超过200人通过线上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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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铨琳秘书长主持了会议,他表示,本次政策解读会也是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解读《条例》回应外资企业核心关切的问题,帮助广大外资企业了解、掌握条例相关内容,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致辞中表示,改革开放40年以来,广东由最初依托地缘及要素成本优势承接港澳台地区外资,到党的十八大后不断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吸引世界500强等优质外资企业深耕发展,我省外资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截至2021年底,我省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8.9万家,累计利用外资5239.1亿美元。2021年全年,全省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比2020年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10.0%。外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开放新高地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外资从引资向引技引智拓展。

  《条例》聚焦了外商投资企业关切,有利于打造广东营商环境新优势,突出平等保护是《条例》的一大亮点。广东省将以《条例》出台为新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开创引进外资新局面,将会重点推动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持续提升投资促进能力和水平。(四)持续深化外资领域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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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李鹏副处长解读政策时表示,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条例明确要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公平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同等享受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方面的服务以及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加强技术、发明、商业秘密保护;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广东已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可充分利用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资源,依法平等享受包括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

  随后,省商务厅法规处熊海涛处长介绍《条例》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省投资促进局陈少涛副局长对投诉工作机制、对人才引进等条例内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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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彰显了新时期我省继续扩大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支持外资企业在广东更好的投资兴业,发展壮大,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解读会通过各位专家的解读,让外资企业对该条例有更充分、更清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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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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