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关廉政建设,有效防止和纠正海关单位和海关人员收受红包行为,促进海关单位和海关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专门针对海关单位和海关人员收受红包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立法。
受海关广东分署委托,我会就该《暂行办法》征求了各市协会、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收集和整理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在2月1日海关广东分署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向海关总署负责人反映了我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