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全面介绍国家最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帮助我省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更清晰理解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解答企业疑问,2006年11底至12月初,省协会与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联合在广州市、惠州市、东莞市举办了三场“加工贸易政策宣讲会”。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45号)、《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等政策,向加工贸易企业进行了介绍及宣讲,并由招玉芳会长、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领导及省外经贸厅加工贸易处领导现场解答企业的提问。在三地召开的宣讲会反应热烈,吸引了珠三角各市的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参加,约一千三百多名代表参加了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