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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的通知
2007-12-26

各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及有关企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协会)已取得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的招展代理权,为提供外资企业母公司进入广交会参展,受中国协会委托,我会现向广东省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招展,现将有关招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期安排

展览时间:200841520

二、展区地点

中国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21.222.2展厅

三、展览面积

展览面积1.5-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以消费品类为主,工业类为辅;设立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等9 个产品区。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为支持境外企业参展,进口展区的展位价格按免费和7.5折两种标准对境外参展商给予优惠,具体为:

1、对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的参展商,给予免收展位费的优惠。

2、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参展商按定价7.5折优惠,即光地价格为225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22500元人民币。

六、参展申请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参展条款》(详见附件2)的境外企业,均可申请参展,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参展申请表(见附件3,按规定填写并盖章)

2、参展条款(按规定盖章)

3、参展条款要求提供的参展企业有关材料

(二)申请方式

企业直接向广东省外商协会报名参展。

(三)招展时间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8129

请各市协会在2008129日前将企业参展所有资料原件汇总或由企业直接交给省协会。

七、 参展企业和参展品的要求

1、参展企业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3 年以上(含3 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展展品须属于《第103 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进口展区)》范围。

3、参展展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参展企业在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 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

5、参展企业应在得到参展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展位费全额费用。

 

附件1. 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

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list.htm

附件2. 参展条款   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103term.pdf

  参展条款(适用于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企业)

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103term2.pdf

附件3.进口展区参展申请表

参展申请表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103FORM1.pdf

参展申请表(适用于联合国公布的最不发达国家的企业) 

         www.cantonfair.org.cn/cn/info/imp/103FORM2.pdf

 

联系人:钟志信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93510

电话:020-8737457413926049812  传真:020-87363687

电邮:gdaefi@pub.guangzhou.gd.cn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